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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鲤城区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 抽查情况公示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2-11-24 | 字号:

根据上级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和《中共鲤城区委编办 鲤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泉鲤委编办〔202213号)文件精神,区委编办、区财政局于20221115-17日以“双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对全区事业单位法人执法抽查。

一、抽查对象

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从《鲤城区事业单位法人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为10%,执法监督检查以实地核查为主,书面审查、网络监测为辅。利用电脑“随机抽取软件”共抽取10家事业单位法人进行检查。 

二、抽查内容

抽查内容主要包括:1.是否在主要办公场所挂牌。2.是否按规定悬挂、置放法人证书正本。3.实际使用的单位名称、单位印章及标牌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4.实际办公场所与法人证书所载住所是否一致。5.财务管理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6.业务活动是否符合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标准。7.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事业单位是否依法依规履行义务。8.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规范的程序。9.当年是否因违法违规而受处罚。10.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11.是否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12.是否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13.是否自核准登记后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14.有无应当依法申请变更登记而不按时申请变更登记。15.有无抽逃开办资金行为。16.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无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17.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若有)。

三、抽查结果

从抽查的整体情况看,大部分事业单位能够按照《条例》和《细则》的规定依法开展业务活动,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登记管理问题,主要包括法定代表人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2022年鲤城区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汇总表

 

                       中共鲤城区委编办

                        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