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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鲤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30 | 字号:

中共鲤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监督、引导事业单位法人规范、科学发展的有效举措,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是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法人证书年检工作,有助于增强事业单位法制观念,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05〕15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做好2013年度我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13年6月30日前,经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备案)并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证书有效期至2014年3月31日的我区事业单位。明确撤销、合并、转制的事业单位,不再参加201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应按要求申请事业单位法人变更或注销登记。

二、时间安排

年检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保证法定年检工作有序进行,各事业单位实行分时间段年检(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各事业单位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报年检。

三、年检内容

2013年度事业单位执行《登记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主要包括:

1、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4、是否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5、是否自核准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

6、是否在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后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7、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

8、有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9、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10、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11、其他需要报告和审查的事项。

四、年检方式及应提交的年检纸质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工作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年检初审通过后,受检单位把纸质材料提交给登记管理机关审核。事业单位网上年检操作步骤,详见鲤城区编办网站http://bb.qzlc.gov.cn/ “办事指南”栏目;相关插件及工具下载,请登录“事业单位在线”网站,。

年检应提交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证书遗失的单位应依照法定程序在《泉州晚报》上刊登遗失公告,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补领手续,再进行年检申报。

3、2013年12月结转财务报表(年终决算报表)中提取填报相关数据的报表(如: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事业支出明细表等)或审计报告书(需逐份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4、需资质认可及执业许可设立的相关事业单位应提交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5、上述文件材料(包括财务报表)均使用A4纸,复印件需加盖发文机关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印章。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年检时,事业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法人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同时办理变更登记;事业单位净资产增减比率超过20%的,应验资并办理开办资金变更手续后,方能进行年检。

2、事业单位印章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名称不相符的,请依照区委编办、区公安分局《转发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事业单位印章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鲤委编办〔2012〕4号)文件要求予以整改,再办理年检手续。

3、本年度报告书部分填报口径有所变动,请根据《鲤城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详见附件2)进行填报。

4、经登记管理机关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粘贴国家统一的年检合格标识,证书有效期限延续至2015年3月31日。年检不合格的单位,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期满,应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重新申报年检。符合整改要求并按程序验收后,可视为年检合格;对于拒绝整改或经整改无效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公告其法人证书失效,并收缴该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事业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年检的,登记管理机关将根据情况分别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责令限期改正、直至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事业单位印章的处罚。

 

鲤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地址:泉州市区庄府巷鲤城区行政中心7号楼二楼鲤城区委编办203室

电话:22355135     传真:22355935

 

附件:1、鲤城区201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时间安排表

2、鲤城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中共鲤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 日

 

 

鲤城区2013年度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年检时间安排表.xls

 

抄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中共鲤城区委编办               2013年12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