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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委编办遵循“四个坚持”,推进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9-07-03 | 字号:

我区在构建完善规范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推动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过程中,遵循“四个坚持”,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1、坚持上下联动,无缝对接衔接。根据省、市发布的权责清单目录,认领区级事项,逐一明确对应的名称、依据、实施主体和追责情形等。同时,规范街道权责清单制度,厘清区直部门与街道的职责关系,解决权责不对等、职责边界不明等问题。

2、坚持权责一致,厘清职责权限。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和细化“三定”规定赋予的职责,明晰部门间的职责边界。与法律法规调整情况相衔接,根据上级部门近年来取消、调整、下放情况对应调整权责事项,确保权责事项不重叠,不遗漏。

3、坚持精准分工,明确责任主体。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规定,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机构编制部门、司法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审改机构等部门在规范调整责清单中的责任分工,确保权责清单与时俱进、科学有效。

4、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督促各部门及时做好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系统的录入更新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推动权责清单的网上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真正做到“履职看清单,用权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