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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对表 因地制宜 鲤城区扎实推进机构改革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0-01-20 | 字号:

1、拟制方案,调整优化职责。加强与省、市沟通联系和衔接,因地制宜综合设置机构,市委、市政府批复我区机构改革方案后,拟制印发《泉州市鲤城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35个,其中党委机构11个、政府工作部门22个、市直派出机构2个。

2、分工协作,跟踪督促落实。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印章衔牌制作使用、人员转隶、国有资产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等相关配套文件11份,以区委编委名义印发33份涉改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文件,有效保障机构、职责、人员、资产、档案等按要求、按时限及时调整到位,完成转隶交接,并以新机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

3、协调配合,组织制定“三定”。组织对26个涉改部门(单位)“三定”规定草案进行认真审核、研究论证、沟通协商、修改完善。对于需要多部门配合的工作建立相应的协调配合机制,对照省市梳理涉及23个部门的职责分工事项41条,理清职责边界。各涉改部门(单位)的“三定”规定报区委、区政府研究批准后印发实施。

4、明确定位,推进执法改革。此次机构改革区级文化、农业、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执法职能均收归市级管理,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职能由区级管理。拟制印发《鲤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三定”规定,组建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由区城市管理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