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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健全完善法制机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时间:2012-07-09 | 字号:

 

鲤城区健全完善法制机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泉州市鲤城区在全市率先完成县区级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在2011年政府部门“三定”过程中,多措并举,有力助推政府法治进程。①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建设局、农林水局、卫生局、环保局等6个部门的内设机构设立行政审核审批股。②进一步发挥政策法规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指导作用,根据部门法律法规的数量,在区建设局、行政执法局、人口与计生局等3个部门的内设机构增设政策法规股,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农林水局的行政审核审批股等2个内设机构加挂政策法规股。③对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责调整作涵盖性表述,统一规范为“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上级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