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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区政府机构改革涉改单位“三定”规定区委书记苏庆赐强调做好下一步机构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1-09-15 | 字号:
 

鲤城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区政府机构改革涉改单位“三定”规定

区委书记苏庆赐强调做好下一步机构改革工作

 

    8 29 上午,鲤城区委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区委编办关于制定区政府机构改革涉改单位“三定”工作的汇报。会议指出,部门“三定”是政府机构改革的中心环节,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机构改革的成败。会议原则同意区政府机构改革涉改单位“三定”规定,要求区委编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区委书记苏庆赐就做好下一步机构改革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要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解决职责交叉、推诿扯皮、权责脱节等问题,实现组织结构优化,提升行政效能。二要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要明确各级各单位消化超编工作的责任人、措施和时限,区委编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消化超编人员工作成果。要按照省、市近期下发的有关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好机构编制管理职责。三要加强改革后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总是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区委编办要增强责任意识,主动为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编委会严格把关,敢于碰硬,勇于负责。改革后,要适时组织对各单位落实机构改革方案、执行“三定”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围绕机构编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实名制管理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