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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印发实施街道“三定”规定
发布时间:2020-09-16 | 字号:

日前,鲤城区印发实施8个街道“三定”规定,按时保质完成街道机构改革“前半篇文章”,着力构建街道治理新格局。区委编办在指导制定“三定”规定工作中,注重确保“三定”规定科学合理、突出重点、规范准确,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⑴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加快街道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推动街道集中精力抓党建、抓发展、抓治理、抓服务,重点突出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社区建设等方面服务管理职能。⑵找准街道职责定位。明确老城区街道主要职责定位为“主动融入泉州‘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品位和核心竞争力”,江南新区街道主要职责定位为“主动融入‘海丝新城’建设大局,进一步加快江南新区新型城市化进程”。调整优化机构设置。按照“大综合、扁平化”原则,8街道统一设置党政内设机构5个和相当副科级事业单位3个。明确各街道党政内设机构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对应履行区直各部门(单位)在街道的相关工作职责,确保街道有效履行相关政府管理职能。合理核定编制职数。我区人员编制资源较为紧缺,各街道的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暂时保持不变,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核定并实行总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