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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鲤城区委编办2018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状
发布时间:2018-04-23 | 字号:

为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意识,促进国家机关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七五”普法规划所确定的“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鲤城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委编办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共性工作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制定本部门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具体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员,普法经费实报实销,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必要的物质保障。

2、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组织本部门全体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鲤城区领导干部、公务员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并达到全部合格,切实把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本办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

3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征地拆迁、土地管理、信访维稳、国家安全、国防教育、爱国卫生、健康教育、人口计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4、按照《鲤城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2018年法治宣传“百千万计划”暨公民权利与义务主题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泉鲤治办〔20184号)文件要求,制定本部门法治宣传“百千万计划”项目方案,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场与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相关的宣传活动,在活动开展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邮箱:22355911@163.com)向区依法治区办报送活动相关情况(活动文件、简讯及照片),及时在本部门微信公众号推送活动信息并截图报送区依法治区办。

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期公开普法责任状和责任清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实现项目化。

6、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

7、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完善执法过程“法律告知”机制,在“掌上法治鲤城服务平台”每月至少更新1次以上以案释法活动报道,全面准确宣传部门法律法规。 

8、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及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主题活动。

9、开展“新媒体法雨行动”,打造普法网站、微博、微信集群,形成网络普法矩阵,及时维护并更新本单位法治微官网,每周更新1条以上信息内容。

10按照依法治区“七五”普法规划检查标准,做好内页资料搜集整理和按时上报工作。

二、职能工作内容

1、加大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以适应新时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法制化的新要求。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宣传党政机构和重点领域改革等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全面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责任股室:综合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机关事业编制股、体制改革股,责任人员:赖香惟、吴雅萍、林宇翔)

2、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教育,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央颁布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委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及省、市编办主任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责任股室:综合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机关事业编制股、体制改革股,责任人员:赖香惟、吴雅萍、林宇翔)

3、继续贯彻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运行机制和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完善“三张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优化行政职权运行。健全完善控编减编相关制度,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责任股室:综合股、机关事业编制股、体制改革股,责任人员:赖香惟、吴雅萍、林宇翔)

4、落实“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机制,认真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创新形式、培育亮点,促进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取得实效。重点开展法律进机关和进社区活动: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在部门网站设立“政策法规”专栏,对中央、省、市、区现行的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等进行登载,并根据政策法规的修订情况进行及时更新,最大限度满足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学习、了解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需要。二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紧密结合“双帮双联”、“四下基层”等活动,定期到挂钩的金龙街道高山社区开展调查研究和结对帮扶等活动,着力抓好创城、普法等工作,提高居民的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促进社区法治建设。(责任股室:综合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机关事业编制股、体制改革股,责任人员:赖香惟、吴雅萍、林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