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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鲤城区委编办关于印发2017年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0 | 字号:

泉鲤委编办201715

 

中共鲤城区委编办关于印发2017年创建

市级文明单位工作计划的通知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各股室:

现将《区委编办2017年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学习和贯彻落实。

 

 

                          中共鲤城区委编办

                          201777

 

区委编办2017年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计划

 

2O17年,我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省、市、区文明委工作要求,以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为根本任务,以迎接全国文明城市、福建省文明城区总评为契机,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现制定2017年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计划如下:

1.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增强干部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动自觉。在单位宣传栏制作精神文明公益广告,切实发挥普及主流价值、传播文明理念、引领时代新风的作用。积极推荐参评第五届福建省道德模范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并组织为其候选人投票。利用博客、微博、微信平台等载体宣传道德典型先进事迹,在全办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2.深化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空间。发挥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作用,组织参与扶贫帮困、扶老助残、救灾助学等网络公益活动,传递爱心正能量。提升干部职工文明旅游素质,抓住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文明旅游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宣传文明旅游知识。大力普及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开展诚信单位创建活动,营造向上向善、诚信互信的社会风尚。

3.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认真落实志愿服务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做好“志愿云”系统本单位模块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结合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的贯彻落实意见,在春节、元宵、端午、中秋、重阳等重要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困难家庭群众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守护古城,共创文明”“文明出行”“公共文明引导”等集中性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持续开展。

4.协同开展文明城区创建。对照今年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城市、福建省文明城区测评体系要求,收集整理涉及我办事项迎检内业材料。落实《鲤城推动文明城市(区)创建工作机制化常态化实施方案》,组织干部职工定期深入挂钩社区,针对易反弹难巩固项目存在问题,帮助理清工作思路,重点抓好环境卫生、建筑工地、交通秩序和背街小巷的综合整治。同时协调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努力为社区提供和争取政策、信息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促进创城整体工作提升。

5.切实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健全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承接衔接落实工作;进一步精简前置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监管与审批“两手抓”机制,切实维护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协同做好区级城管机构调整方案;做好纪检监察全覆盖机构编制保障工作。加强对机构编制内部挖潜、规范管理等问题的研究,用“减”和“调”的方法,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深挖潜力,盘活存量,着力保障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需要。